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5-22 20:2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22       报名截止:2021-05-31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文件精神,结合昌江医疗集团改革和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昌江医疗集团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1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所有聘用人员均纳入医疗卫生专项事业编制管理。
(一)考核招聘2020、202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二)考核招聘其他岗位工作人员8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2《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昌江医疗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反映;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及附件2);
(7)年龄要求:
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8—30周岁(1990年5月20日至2003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具有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18—40周岁(1980年5月20日至2003年5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管理岗位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5月20日至2003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8)昌江黎族自治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招聘公告发布期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09:00起至2021年6月5日16:00止,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4d43lk1SPpIJG9prAfbV579Jq81iAylBfRBgjLvflGONhReTxQ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务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专业以附件3所列《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所书写专业为准,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专业存在异议的问题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1.选择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或《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统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下同)、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盖章证明,毕业证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21年6月5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1年6月5日16:00(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2021年6月5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打印面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2021年6月5日后)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及要求,及时登录指定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面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往届毕业生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高校毕业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并下载打印。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说明:查询范围为全国)
7、岗位要求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说明: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8、提供本人防疫承诺书。面试考核当日,参加面试考核人选须签署并提供《参加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及涉考人员防疫承诺书》(详见附件4)。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开考。
8.同一岗位中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为面试形式,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应聘人员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复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复检只复检不合格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递补。因应聘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表决通过,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人事档案及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有关规定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可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举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聘用审批
1.经核准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取得聘用资格,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正式聘用人员聘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四、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所有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以县政府批复同意聘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22072(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898—2669836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98—38999123(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相关报名问题咨询:0898—38999139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二)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招聘方案中所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